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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2/3 作者:fxpg2021 文章来源: 点击率:11834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就公开征集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公开征集所指的第三方机构,是指在利益关联上存在于项目(事项)单位和相关利益群体以外的、能够独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具有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包含评估咨询等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机构),具体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社会经济咨询机构、环境咨询评估机构、工程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等具有相应评估能力的组织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经行政审批部门及其他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业务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

2.企业登记注册地应为徐州,科研院所等不需要注册登记的单位,常驻办公地应在徐州,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3.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应不少于8名,且评估业务部门日常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其中机构分管负责人、评估业务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3名(含)以上人员应当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关于社会稳定和重大公共安全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培训将于近期举办。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4.熟悉江苏省、徐州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5.具备健全的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6.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判标准及防控预案制定等;

7.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8.应具备的其他能力和条件。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自愿申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的,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并送至机构注册地县级党委政法委初审,科研院所等不需要注册登记的单位到办公场所所在地县级党委政法委初审:

1.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相关资质、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4.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中高风险事项报告、评估结论备案以及业务培训、质量控制、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初审。县级党委政法委对自愿申报的第三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核查,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对业务人员数量、专业、职业资格等进行核对,对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进行查阅,并对申报资料编制进行指导,出具初审意见。

(三)审核。徐州市委政法委对注册地党委政法委初审合格的第三方机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参加徐州市委政法委或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关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知识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纳入徐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信息库,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选择使用。

(四)相关要求。本次报送材料截止至2021220日,之后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申报,按照规范程序陆续纳入信息库。所有纸质材料需扫描后,以PDF格式刻盘,一并交初审县级党委政法委留存。

附件:1. 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 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初审工作各县(市)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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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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