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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6/17 作者:fxpg2021 文章来源: 点击率:2540

关于开展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通知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徐政法〔20213号)有关要求,市委政法委拟开展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本轮次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有意愿参与徐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并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含单位、企业,下同)。

二、备案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在市场监管、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业务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法律咨询事项等(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此项不作要求)。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8名以上(含)人员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从业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社会评价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执法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处分。

三、备案程序

(一)申报。申请备案的机构,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县级党委政法委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各一份):

1.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初审。县级党委政法委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核定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出具初审意见。

(三)培训。市委政法委对通过初审的机构组织培训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合格后作为拟入库机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备案。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机构,纳入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予以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备案初审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624日;各地党委政法委在71日前完成初审,将初审合格机构名单、备案表报市委政法委。

(二)注册地在本省外市的机构,应在当地备案;注册地在本省以外的机构,如未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备案,可以申请在我市备案。

 

附件:1. 徐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2. 各地党委政法委备案初审工作联系人

 

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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