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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5/3/19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173

      经研究决定,市法学会即日起面向全市对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和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课题类型及选题

      2025年度市级法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经广泛征集课题研究建议、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研究论证,报请会长(书记)圈题审定,形成《徐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添加副标题,但不应变更课题题目或改变主要研究方向。
      三、申报条件
      申请课题应当组成课题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课题申请人(主持人,下同)须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且为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
      2.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对申报课题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申请人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3.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应不少于3人,结构合理,重点课题应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不得随意增减、更改成员,因特殊情况增减、更改成员时须报市法学会审批。
      4.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处级以上职务;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法学硕士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科级以上职务,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书,不得以已批准、已出版、已发表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研究成果申报,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发现申报不实、弄虚作假者的,取消其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撤销立项。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四、课题实施
      1.课题申报。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申报时间为2025317日至48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立项公告。市法学会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择优立项。立项结果以立项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
      3.中期检查。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召开课题启动会,邀请课题组成员以外的本领域专家参加,对课题研究重点、研究方法、调研安排、具体分、实施计划和最终成果进行论证和部署,并形成中期研究成果报市法学会秘书处。831前市法学会组织课题中期检查,采取书面审查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课题实施期间,市法学会对课题进展情况、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延期申请。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结项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5.课题结项。课题研究从立项公告之日起计算,期限为6个月,按要求报送课题结项相关材料。市法学会对年度课题统一组织结项工作,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鉴定验收合格后予以结项,并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成果验收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决策咨询报告等,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鼓励以论文、研究报告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
      2.成果字数。各类型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少于5000字,一般不超过10000字。

      3.结项申请。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由课题主持人审定后提交结项申请、研究成果及论文查重报告,并提交1000字左右成果建言。成果建言选取成果中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

      六、申报办法

      1.课题申请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徐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并随《申请书》一并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任职文件扫描件。(《申请书》电子版可登录“徐州长安网”法学会专栏下载)。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书》纸质版请于48日前,一式3份邮寄至市法学会秘书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zfxhmsc@ 163.com,文件名为“课题指南序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80805125,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东综合楼E409室,邮编:221018

      附件:

      2.徐州市法学会2025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主办单位: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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