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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②丨深入推进“检察护企” 构建刑事诉讼全流程企业合规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4/6/11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2555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以来,徐州市政法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法治建设生力军作用,忠诚履职,奋发有为,砥砺前行,不断推出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奋力谱写了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篇章。徐州政法微信公众号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时”专栏,持续报道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促进交流互鉴。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持续优化理念、创新机制,将涉案企业合规作为做实平等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设,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在侦查、检察、审判等刑事诉讼全流程,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罚执行等全领域适用,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和合规成果互认,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合规守法经营、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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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合力

协同推进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徐州市检察院守正创新,联合市级法院、公安、司法、海关和工商联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涵盖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多个环节,聚焦解决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的堵点、难点及争议问题,规范和细化程序衔接。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要求各地学习借鉴。省人大、检察院、依法治省办领导组成联合调研组专门来徐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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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移关口

规范在侦查阶段开展合规

 企业合规早启动、早整改、早受益。为缓解企业合规整改与办案期限的矛盾,考虑侦查机关作为最早接触案件并亲历整个侦查过程的主体,将合规前置到侦查阶段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与公安机关的涉企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将合规整改前置到侦查阶段开展,实现涉企案件信息共享、全程介入、共同会商。

 侦查阶段,会同侦查机关开展合规准备工作,共建侦检协同启动合规考察体系。办理的Z公司、李某某虚开发票案,在侦查阶段开展合规建设,审查起诉阶段接续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整改后企业新增合同金额2000余万元、营收同比增加50%,该案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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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延链条

落实在审判、执行阶段开展合规

 会同审判机关、围绕审判职能,落实合规建设的有效衔接,包括合规材料的移送,合规整改的接续进行、整改结果的考量与体现等,突出合规大背景下审判机关严格依法履行实质审查职权。创新将企业合规改革推广延伸到刑罚执行环节,不断丰富合规考察评估参考标准、拓展合规激励方式。

规范审判阶段合规启动,将合规整改合格作为从宽处罚情节。会同法院对涉案的L公司在审判阶段启动合规整改,建议延长合规考察期和审理期限,保证环保专项整改计划有效落实。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将整改结果作为量刑依据并从宽处理的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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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融合

促进刑事行政激励一体化落地

 严格依法、规范开展企业合规工作,明确企业合规不是“一宽了之”,合规不起诉不是涉案企业的“免罚金牌”,在确保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的前提下,检察机关不仅关注对涉案企业犯罪行为的处理,更重视其后续经营中的违法犯罪预防问题,在对涉案企业依法宽缓处理的同时,积极对接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进行“去犯罪化”改造。

 与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会签意见,实行刑事合规成果与行政执法互认,创新 “不起诉决定+行政从宽处罚”双重激励机制。办理的Y公司、苏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企业合规整改依法不起诉后,合规结果获税务机关采纳。税务机关调整了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取消黑名单,制定税收优惠套餐、特批增量购领发票。该企业整改后被铜山区政府授予经济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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