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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共绘实质解纷最大同心圆

发布日期:2024/1/9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049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邳州市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依法维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践行复议调解、和解新实践。成立徐州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探索建立“1+3+N”(行政复议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被申请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联调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风险提示、案件研究等协同化解工作机制,以复议之手,助推邳州法治政府建设,共绘实质解纷最大同心圆。

三项机制守牢化解“圆心”

一是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常态化联络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化解”“谁主管谁化解”基本原则,重点执法单位派专人进驻邳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负责所在执法领域行政复议案件调处,按照“统一登记、集中研判、案件分流、依法调处”的运作流程,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二是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由邳州市司法局(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牵头,由法院、检察院、被申请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等共同参与的复议纠纷联调联动会商,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综合分析研判,积极开展专题研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推动全市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三是建立行政争议“包案”制度,对每起复议申请,确立“包案”责任人(被申请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复议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跟进,督办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实质化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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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申请人宋某拿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来申请复议。经审查,宋某在周末参加单位发起的社团活动中受伤,导致脚踝骨折,因宋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受伤时正在从事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故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被驳回工伤认定申请。本案的争议双方对劳动者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能认定为工伤的性质存在争议,复议人员仔细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工伤认定的实践规则,拟做出维持的复议答复。但复议机关清楚认识到,简单的维持并不能解开申请人“心结”,为帮助申请人走出程序空转“漩涡”,邳州市司法局多次组织人社局、用人单位、多方参与案件调处,引导当事人双方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评价相关证据材料,从情理法入手,纾解矛盾,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用人单位工会的名义一次性给予申请人1000元的关爱慰问金,宋某终撤回了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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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服务拓展复议半径

积极开展信息技术研发,探索研发“邳州复议”小程序,提升“在线”服务,小程序涵盖申请书自动生成、材料补正、进度查询等功能,有力提升了复议便捷度。为确保打通复议维权“最后一公里”,邳州市司法局选定5个镇(街)司法所试点开展复议“帮代办”业务,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复议代办员,引导申请人高效开展复议申请,并做好部门间衔接沟通纽带。邳州市司法局定期对“帮办代办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对办件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同时,聚焦办案主责,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流程。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和专家问诊,开展简案简审、烦案精审工作,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去年以来,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会6次、书面征询意见9次,为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效提升行政复议专业性、权威性。

2024年1月,一封感谢信邮寄到了邳州市司法局。原来,某企业因不服某部门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拟申请复议。炮车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即刻与市行政复议中心联系,开启“帮代办”服务,立即开通“涉企复议绿色通道”,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了解,该企业因未按规定递交某份材料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企业生产经营受困。在充分了解企业的核心诉求后,行政复议机构立刻同被申请人沟通协调,最终商定,被申请部门给予企业一个“一日加速办”行政许可“特权”,在企业再次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办结,终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巧用“站点”绘就解纷“同心圆”

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建设,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交通事故处理中心、5个试点镇(街)设立7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站点,实现行政复议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多办。开展“多窗口”入驻,将行政复议服务窗口、法院诉讼窗口、信访服务窗口,一体入驻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努力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市级中心配备高标准配置受案室、听证室、调解室,硬件设施全省一流,同时发挥好小站点的复议宣传作用,利用传统节假日、法治宣传周、月等关键节点,启动多部门联合普法矩阵,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样式普法活动,提高群众对行政复议知晓度与首选率。2023年,邳州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6.3%,复议后起诉率下降36%,起诉后败诉率下降42.7%,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同比上升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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