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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执行多措并举助力“护企”“安企”

发布日期:2023/1/6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206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诚信江苏”“诚信徐州”建设,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促进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如何“暖企”“助企”“护企”“惠企”“安企”,是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在思考并探索的课题。


2020年1月,江苏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装修款人民币60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过程中,根据原告申请,鼓楼区人民法院保全查封了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地块土地使用权。此案经法院组织涉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确认被告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江苏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20.7万元及利息。后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江苏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徐州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鉴于涉案土地上在建项目为重大民生项目且施工方已经垫资用以施工建设,决定尽最大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在该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后,江苏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尽快启动查封土地的拍卖程序。考虑到涉案土地上的项目已经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等资源,且在建工程属于重大民生工程,鼓楼区人民法院决定对执行标的采取“活封”手段,允许在涉案土地上继续施工。同时,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约为700万元,案件执行标的相较于土地价值较小,而可预见的是拍卖涉案土地所有权给徐州某置业有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将远不止700万元。因此,法院决定暂缓对涉案土地所有权的拍卖。


“钱不给清,我们绝不同意解除查封!”承办法官数次牵头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以期达成执行和解,但申请执行人一直坚决要求启动拍卖程序、拒绝解封,态度异常坚决。在未能取得申请执行人让步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意识到,只能先在被执行人处寻求突破口。经过与被执行方多次长谈,最终让其作出了关键表态:先向申请执行方偿还一部分欠款,余下部分分期履行。江苏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认可了该方案,但要求被执行人对剩余执行标的提供保证。然而,被执行人却表示,其名下并无能提供担保的资产,案件距离达成执行和解只差“临门一脚”却又生波折。案件承办法官在仔细研判案情并经汇报讨论后,向双方当事人建议以涉案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替换涉案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当事人双方全面考量法院建议后,均表示了认可。鼓楼区人民法院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与涉案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以“活封”手段允许涉案项目继续施工,另一方面通过“换封”方式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名下土地所有权的查封,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人及在建项目的不利影响。不仅为资金流动困难而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活力创造了条件,有力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同时合理的执行亦在避免资产无谓损耗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


自2022年以来,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21次、出动警力312人次、现场执行到位金额447万元。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587件。加强“网格+执行”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员成功查找被执行人33人,协助现场执行290次。下一步,鼓楼区人民法院将积极总结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经验,建立完善信用惩戒分级机制、失信宽限期制度、信用修复机制,助力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同时严格依法执行、严厉制裁失信行为,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营造诚信应褒扬、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促进企业减少失信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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