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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忠诚足迹(1)|笃思慎审寻至公 养正毓德行致远——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邢德远

发布日期:2021/5/11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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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德远,男,汉族,1968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8 年徐州市打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杰出政法卫士、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法官 ;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对于邢德远而言,《尚书》的箴言不仅是载于笔记本上的墨迹,更是刻印在心中的规诫。             

“办理刑事案件必须慎之又慎,因为刑事案件事关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甚至生命。” 每每被问及办案经验时,他总是给出相似的答案。

身为徐州中院刑二庭的副庭长,邢德远坚信做人要有一身“正气”,要主动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 ;要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做服从事实、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办案的执法者。

“他将守护正义作为终身的法治信仰,常把职业良知挂在心头, 把执法为民落在纸上。”“他始终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面对歪风邪气, 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会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总是第一个站出来、顶上去。”一句句真情实感的评价,饱含身边同事对邢德远的钦佩与敬意。


含英咀华的习法者

1994 年,邢德远以徐工集团一名技术员的身份通过公务员考试,走上徐州中院的刑事审判岗位。由于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为适应工作需要,二十七载岁月流转间, 学习成为他不变的习惯,凭借无数个日夜的挑灯奋战,他先后拿到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文凭、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医生与法官其实是非常相似的。医生的工作是消解病苦、救人性命 , 而法官的工作则在于解纷止争、辨分是非,都是要靠本事吃饭 ! 只有具备牢固的知识基础,才有执业的底气。”谈起热衷于学习的原因,他如是说。

在身边人的眼中,邢德远的生活似乎是“单一乏味”的——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读书学习是他工作之外唯一的休闲方式与生活常态。

第一次进入他办公室的人,无一不被书柜内满满当当、种类繁多的业务书籍吸引驻足。《刑事审判参考》从第 1 期到第 125 期按序排列,法医学、精神疾病学、犯罪心理学、证据法学、现场勘验、侦查审讯、人权公约、中外刑事诉讼法学等各专业书籍琳琅满目,中、美、英、法、德、日各国的冤错案件类理论与实务书籍分类摆放。

每当这时,邢德远常常如数家珍地介绍自己的择书标准与读书心得 :“因为刑事案件涉及面广,作为刑事法官,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熟练掌握刑事法律,还需要将相关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才能更好地审理案件。同时,避免冤错案件更是刑事法官终身追求的目标。我们尤其要通过阅读这类书籍广泛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除书柜之外,他的办公电脑里也另有一番天地。在认真研读每一期《刑事审判参考》的基础上,他将所有目录和案例整理成册,形成 715 万余字的电子文档,同时整理编撰了 155 万余字的刑法条文和相关解释、案例汇编,以便于检索。此外,1800 余本专业类电子书和各类专家授课课件几乎占满了电脑储存空间,他也逐一梳理制作目录索引,方便随时阅读。

页面边缘泛黄的印记见证了手不释卷的时光,字句间密布的批注承载了勤勉求真的思索。每天工作之余,随手拿起一本书看看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正是多年的日积月累成就了今日的办案骨干——邢德远。


孜孜不倦的审判者

边审阅卷宗、边撰写阅卷笔录,是邢德远办案多年养成的习惯,每经办一个案件, 他都会留下详实的阅卷笔录。翻开他的阅卷笔录,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以不同字体、颜色做出的脚注与批注,明确记载着证据存在何种问题、还需补充何种材料、案情存在何种疑问等内容,使得裁判者对案件的思考过程一目了然。一篇篇阅卷笔录,记录着一名法官的心血付出,也见证了一位专家的成长历程。

“刑事案件无小案,对于我而言,毕生追求的就是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无论对被害人还是被告人,都能做到问心无愧。”邢德远这样总结着自己二十余年的刑事审判生涯。在办案过程中,面对一摞摞厚重的卷宗,他总是投入法官特有的质疑眼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始终如一地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慎重审理每一个案件。二十七年的审判工作历程中,他先后审理过全市第一例制造毒品案、徐某杀害 10 名被害人的特大恶性杀人案、“8.25”系列井下杀人诈骗案、王某等流窜多省市抢劫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审判功绩不胜枚举。

2006 年 7 月,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份特殊的卷宗,这是第一例没有尸体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朱某故意杀人碎尸、抛尸,导致无法找到被害人的尸体。此种情况下,能否认定被害人已经死亡?认定被告人故意杀害被害人的证据是否充分?怀揣着疑问,邢德远多次前往杀人现场和抛尸现场实地调查,七月似火的艳阳与炙热的土地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滴落的汗水与湿透的衣衫亦未动摇他的信念。最终,他从间接证据入手,基于对间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确认,逐一分析论证,结合被告人供述,排除了合理怀疑,根据在案证据得出唯一结论,最终判处朱某死刑,并经最高法院核准。

2012 年 6 月,他审理的杨某等 5 人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案中,指控并未明确是哪位被告人的捅刺致人死亡。在案情复杂而被害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的情况下,为还原案件真相,他连日加班阅卷、调查,逐字逐句梳理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等证据,最终准确地认定了持刀致人死亡的主犯,并根据双方的意见,多次进行民事调解并达成赔偿协议。判决后,双方均表示真心服判。

2013 年 5 月,他承办了一起“零口供” 贩卖毒品案。面对拒绝供述的被告人曹某, 他坚持细致阅卷、耐心讯问,试图从各个角度寻找突破口。“在调查中发现,曹某的下线曾供述了一笔毒品交易,是通过转账支付的毒资。当时就觉得总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时至今日,回忆起这段经历的邢德远仍感慨不已。循着这条线索,他专程赶赴成都进行核实,经多方辗转,终于找到了该笔交易的银行记录,从而认定了曹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最终,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曹某未提出上诉。

2017 年 2 月,胡某故意杀害某法院副院长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央视进行了正面的舆论引导,但一些不明真相或别有用心的网民仍对法院大肆指责,案件审理面临重重压力。省法院指定徐州中院审理此案后,邢德远勇担重任、临危不惧,先后走访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家庭,确保程序上不存在任何瑕疵,依法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一丝不苟地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庭审时,在他的主导下,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 40 余人到庭旁听,并全程进行了互联网直播。庭审结束后,立即讨论、及时宣判, 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利。宣判后, 被告人不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案件一审生效,文书及时上网公开,较好地回应了社会关切,“阳光下的庭审”将负面舆情扼杀于萌芽之中,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在省法院指定徐州中院审理的某专案中,作为审判指导组的核心成员,邢德远为办好这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殚精竭虑、呕心沥血, 几乎住在办公室。当案件庭审顺利结束时, 在同事的一片欢呼声中,他却泪流满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的心血付出,终于获得了圆满的结果。”彼时的他,心中的感受难以言表,一腔澎湃唯有化作热泪才能稍得纾解。庭审结束而工作仍未止步,他马不停蹄地撰写了与本案相关的新闻通稿,案件在第一时间获得中央电视台新闻 30 分、新闻联播的专门报道。本案审判被最高法院高憬宏副院长评价为“堪称完美无瑕”,案件判决书和邢德远悉心撰写的《类案审理指南》被最高法院印发全国,作为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手册,“个人一等功”也为他在本案中的工作做下最好的注脚。


人民权益的守护者

刑事诉讼的价值在于,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我们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邢德远如是说。

他先后办理的王某、宋某投毒案、丁某故意杀人案、张某贩卖毒品案、孔某强奸案等案件,均严把证据关,在对证据的审查中绝不放过任何一丝疑点,庭审中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核心问题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部分案件被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将司法的公平正义写在了每个当事人心中。

他准确适用法律,保护公民正当权益。在审理徐女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因怀疑徐女与其父有不正当关系,而到徐女家踹门入室、殴打徐女,徐女报警后,在警察将被害人带离徐家的过程中,被害人再次闯入室内殴打徐女,被徐女顺手拿起水果刀刺成重伤,徐女亦被打成轻伤,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徐女有期徒刑四年。二审期间,邢德远提出徐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最终依法宣告徐女无罪。当接到宣告自己无罪的结果时,徐女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在文书上一滴滴晕开,于她而言,这一纸公正的裁判就像“照进困窘生活中一缕朝阳”,千言万语唯化作一句感谢。

他依法调解化解矛盾,保护被害人权益。在刑一庭办理大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因为邻里纠纷、婚姻恋爱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除了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外,他还积极做好附带民事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因邻里纠纷故意杀人后投案自首,其父系村委会干部,被害人家人不断到县、市、省里上访,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相对地,被告人家属也拒绝做出任何赔偿。“双方生活在一个村庄,如果不能化解矛盾,难免以后会再生事端,如果只是简单地进行判决,很难实现案结事了,对双方当事人都弊大于利。”秉持着换位思考的原则,邢德远五次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的村子,通过多方联系,在乡镇及村委会干部配合下,反复耐心地做双方家属的工作,条分缕析地讲透法律规定。经过不懈的努力,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被他和村干部的诚意感动,通过心平气和的协商,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书及谅解书,双方的矛盾终得化解。

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他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并在审判实践中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了依法进行扫黑除恶斗争,实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他承办的程某等 62 人涉黑案件,具有涉案人数多、犯罪次数多、触犯罪名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一审判决做出后,其中 42 名被告人提出上诉,随案移送的 280 册卷宗和几百张光盘填满了他的办公室。回忆起这个案件的卷宗,邢德远抬起手比划了一下 :“那时的卷宗堆起来都能到天花板,但我知道,必须完整地看完所有卷宗再行审判,这也是对每一个上诉的被告人负责。”二审期间,通过详细地查阅卷宗材料、讯问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他最终根据在案证据,依法对部分事实认定、罪名进行纠正。本案的审理结果,直接对其他类案的违法所得及所涉罪名的认定起到了指导作用,后续数个类似案件得以顺利审判。


司法精神的传承者

《周易》有云,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晨光熹微时,有个人已经步入法院的大门,开始每天繁忙的办案工作,日沉星起间,那个人常伴夜灯下,提笔记述自己的审判经验与理论思考。

邢德远常说,一个合格的法院人,除了办理案件之外,也要将总结审判经验、制定参考文件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常出现因取证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庭审无法正常进行的困惑。为促进毒品犯罪案件取证问题的进一步规范,达到同案同判的效果,一方面,他执笔起草了《徐州市规范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的指导意见》,实现了毒品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另一方面,他在全市范围内多次就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培训。

此外,他撰写的 20 余篇调研文章先后在《人民法院报》《审判研究》等刊物上发表。

“邢庭长撰写的指导意见和调研文章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尤其是授课内容将理论与实务巧妙结合,都是具体可操作的,对于我们的办案工作有很大帮助。”参训干警不约而同地对他的培训给予好评点赞。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庭里的人员每年都在变化,每次有新人报道,总会被安排在邢德远所在的合议庭,他也坚持以身作则、尽心尽力地做好传帮带。

“做人首先要讲良心,作为公平正义化身的法官更要有良知。”这是他和庭里年轻人聊天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法官的工作在于解纷止争、辨分是非 , 十分重要和崇高。被社会寄予了无穷厚望的法官,在从业之始,就要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者,否则就不配做法官 !”

在邢德远的悉心培养下,他的一个个学生们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有的也走上了领导岗位,谈起自己带出的优秀年轻人,他的脸上总是洋溢着自豪与满足。

邢德远,这个名字仿佛为刑事审判而生,为司法公正代言。淡泊名利、坦荡无私, 他用实际行动展现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应有的胸怀。在刑事案件善与恶、正与邪的较量中,他笃思慎审、养正毓德,伫立在公平正义的坐标原点之上,留住了世间温情,捍卫着人间正道,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个人感悟

法官,是神圣而平凡的,神圣在于他秉公执法、断纷止争,是公平与正义的守护者;平凡在于他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法官每天面对着一个个普普通通的案件,重  复着平凡而琐碎的工作,但是法官用他的公平、公正、忠诚、智慧与担当,将琐碎  变成了精彩、将平凡变成了伟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  正义 ;平凡做好了一样可以成就伟大。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要始终牢记忠诚、干净、担当的初心使命  ;要始终坚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当然,这样做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可 能会影响自己的一些切身利益,甚至受到种种威胁。但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该坚  持的就要坚持,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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