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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家的路,有法律守护

发布日期:2021/2/7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1520

“岁末年关,一些漂泊异乡的农民工仍在为拿不到辛苦劳作一年的工钱而发愁——没签劳动合同,雇主不认账;工程层层转包,不知找谁讨薪;老板更名改姓,寻之无望欲哭无泪……

在农民工不敢、不能或不便起诉时,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民事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在农民工无助、无奈的讨薪路上,山之南,河之北,全国各地的检察官一直在用法治的力量,带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信念奔波忙碌着。他们期盼,每一年的新春佳节,每一个农民工兄弟,都能带着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和爱一同回家。”

多方联手!

工程转包也能追回欠薪


丰县一起信访积案近日得到圆满解决。在多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50名农民工终于拿到被拖欠4年之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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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丰县检察院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中发现一起欠薪长达4年、人数多达50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16年7月,某建筑安装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给晋某,而晋某又将项目转包给王某、潘某二人。2018年7月,晋某以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工程款。2020年3月6日,法院判决该建筑安装公司支付晋某工程款,该公司将执行款208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王某、潘某二人因自己未拿到工程款,以涉案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对前案执行款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同年4月7日,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晋某返还上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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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上述工程款中包含50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合计161万余元,他们中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有19万余元,少的有5000元,被拖欠时间长达4年之久。2016年以来,他们先后到多个部门信访,但均因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承包方之间工程款纠纷导致执行款被冻结等原因而无果。

2020年9月15日,丰县检察院决定对50名农民工支持起诉,并联合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部门,向晋某、王某、潘某3人充分解释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因执行款尚处于保全状态,为及时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同年9月18日,王某撤销了对晋某的起诉,并申请解除诉前保全措施。双方就农民工工资达成初步协议,晋某同意将法院保全的执行款转入双方授权的第三方监管账户,并逐一计算农民工工资实际欠款,由工程所在地的司法所监督。

考虑到钱一旦被解冻,晋某就有权从法院账户取走该笔钱,为防止晋某反悔将款项据为己有,2020年9月21日,该院向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暂缓将上述执行款支付给晋某,待查清事实后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

不料,晋某签署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后就失联了,被拖欠的工资仍未得到支付。丰县检察院以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网上追逃,2020年10月23日,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反复释法说理,晋某终于同意将法院执行款转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并承诺将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0年11月12日,王大海(化名)等8名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劳务报酬。次日,丰县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推动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参与调解,促成8名农民工与王某、潘某达成调解协议。11月19日,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天,8名农民工全额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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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42名农民工也与王某、潘某达成了诉前和解协议,并在一周内全部领到了工资。至此,丰县检察院联手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刑民融合、协同监督、司法确认、诉前和解等手段,在两个月内为50名农民工讨回了被拖欠长达4年的161万余元劳动报酬。

1月20日,公安机关将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晋某认罪认罚,并将工程款全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本院决定对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月2日,丰县检察院召开晋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取3名听证员意见后,对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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