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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本东获评全国平安英雄!

发布日期:2020/12/15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13375

好消息!

近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饶本东

成功入选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组织评选的

首月月度“平安之星”榜单

被评为“平安英雄”!

一起来看看

他是怎样成为“平安英雄”的吧!


 饶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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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本东: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江苏省十佳公诉人、江苏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江苏省检察机关公诉考核庭一等奖、徐州市青年榜样人物、政法杰出卫士、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死刑复核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最高检领导: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

集大成之作。”

饶本东2005年考入徐州市检察院,15年间,他办过的大案要案不知多少。每一起重大案件,都倾注着饶本东无数的心血。


2014年,饶本东被抽调办理山西一起贪腐案件。在办理此案一年多的时间里,饶本东作为主要承办人之一,多次往返北京、山西、河北等地,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认真撰写专题分析报告,为精准定性、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


在办理杜某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时,饶本东等人组成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团队举证扎实,并结合杜某的个人经历,引导杜某回忆入职的初心。今昔情况对比,令杜某深受触动,连声悔罪,甚至当庭拒绝辩护人为他发表有关最轻的部分辩护观点。最高检领导称赞该案公诉效果“堪称完美”。


此后,饶本东被最高检公诉厅借调,参与指导4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还被中纪委借调参与2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最高检和中纪委均在工作鉴定中对饶本东的专业素养和使命担当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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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开。眼见黑恶势力为害一方,法律被某些人践踏,饶本东和同事们义无反顾地冲上扫黑除恶最前线。


自2013年开始,孟某带着兄弟以及女婿等人,盘踞在微山湖水域非法采砂。采砂破坏了湖区生态平衡,鱼儿难以存活,许多渔网被采砂船破坏,渔民不得不外出打工。采砂船将黄砂翻上水面,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用水。除此之外,孟氏家族常年采砂,使得部分村子附近水域形成漏斗,已影响到南水北调工程,甚至危及到微山湖大堤的安全。


非法采砂、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孟某等人共涉及刑事案件19件。


由于这些案件被化整为零、分案消化,致使孟某团伙的黑社会性质被隐藏。徐州市检察院在对其中一起量刑畸轻的案件开展抗诉时,敏锐第发现了孟某等人的犯案线索。经集体讨论,办案团队认为这些案件背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饶本东在鲍书华的指派下,带领专案组统一调阅审查了所有案件的全部卷宗。经查发现,有渔民把自家几十亩鱼塘以三、五万元的超低价格“自愿”卖给了孟某团伙,然而违约金却高达60万,类似情况有好几户。极其不合理的价格引起饶本东的高度关注。


在向被害渔民取证时,渔民们一开始义愤填膺,痛诉黑恶分子的罪行,但在笔录上签字时却犹豫不决,甚至把之前所说的大段大段记录都给划掉了。原来,之前有村民联名举报孟氏家族恶行,却遭到了疯狂报复。


黑恶分子肆无忌惮,无辜百姓敢怒不敢言,甚至怀疑司法公正。经报市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一查到底,挖出“保护伞”,啃下硬骨头。


经过艰苦调查,饶本东和同事们取得了相关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被害群众证言等“铁证”。最终,该涉黑组织共有30人被提起公诉,5名“保护伞”被绳之以法。追诉、抗诉、立案监督、破网打伞,监督事项多达34项,这起案件被高检院扫黑办领导认为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集大成之作”,办案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推广。


审判长:

“我完全认可你

定罪量刑的观点。”

作为公诉人,饶本东的主战场在法庭。得益于多年的出庭历练,饶本东总能驾驭庭审,其准确预判、妥善应对、指控犯罪等能力,不仅得到辩护人的认同,还时常博得法官的赞许。


2011年,丰县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震惊全国。检察机关对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首羡中队原中队长孙某、中队原副指导员韩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饶本东出庭公诉。被告人是否履行了职责成为案件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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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辩护人突然申请辅警侯某作为新证人出庭作证。侯某提供证:“两名被告人曾对校车经过路段进行巡查,未发现肇事车辆,已经履行了职责”。

辩护人意图用“证据突袭”来打破指控链条,饶本东迅速调整庭审策略,针对被告人巡查的次数和细节提出一系列问题:

“你确定他们遵守了规定,每天都去巡查了吗?”


“他们是两个人一起去还是轮流巡查?”


“每天巡查有固定时间吗?事故发生当天去巡查是什么时候?”


几个回合下来,侯某额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只得承认:被告人在事发期间两个月只巡查了两次,严重违背了每天巡查的规定。原本是辩方的证人,最后证言为控方所用,两名被告人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事实更加清楚。最终,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8年,饶本东受理审查某国有企业董事长王某挪用公款、受贿案。通过调查,饶本东发现,王某将公司资金违规出借给其他公司使用无法收回,导致企业破产重组,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可能还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可滥用职权行为不清,损失数额不明,国有资产难以追回,这些问题令案件棘手难办。


那段时间他俨然成了民商事学者,专题研究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担保法等各项类民商事规定,梳理出王某行为的违规点,理清取证思路。此后,他又调阅王某在公司“掌舵”时的百余份借款合同,走访国有公司管理人员、破产管理人、法院等主体,引导侦查部门补充了王某滥用职权行为及损失数额的证据,最终确定王某造成20余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庭审中,他更是对王某的行为全面分析论证,将王某违反的规定一一列举,原先不断辩解的王某开始沉默不语。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对饶本东说:“你对这个案子的分析全面准确,证据链条严丝合缝,我完全认可你定罪量刑的观点!”


案件虽然画上了句号,饶本东却没有就此停步。为防止“高管犯错,国家买单;前任犯错,后任收拾”的境况重演,饶本东就审查发现的管理漏洞,向公司提出整改建议,并提议公司和股东以王某滥用董事长权力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最大地限度挽回国有资产的损失。


十五年的公诉生涯中,饶本东始终坚持查微析疑,不枉不纵,确保罚当其罪。他形容自己好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在任何一起案件中,都不肯放过获知真相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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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饶本东承办了李某故意杀人一案。公安机关认定李某在捉奸过程中将妻子和情夫杀死。


然而,细心的饶本东阅卷时发现,死者身上的部分伤情无法解释。李某一直声称自己是持刀行凶,而男性死者后大腿根部却出现了棍棒殴打才会形成的钝器伤,且两人在争斗过程中,李某是不可能绕到死者身后对他进行伤害的。李某的四名叔伯兄弟住址离案发地较远,却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帮忙将两名被害人抬上救护车急救,身上血迹斑斑。该案发生时,连邻居都没有惊动,四位叔伯兄弟住的较远,怎么会都跑来帮忙呢?


饶本东调取李某的通话记录发现,李某在案发前后与四位久不联系的叔伯兄弟通话频繁。饶本东心中隐约有了猜想,在对四位叔伯兄弟进行询问后,得到证实。


饶本东迅速给办案民警列出侦查提纲,引导侦查取证。最终查实,案发当时是李某与四名叔伯兄弟共同捉奸,围观报警的兄弟均系此案的嫌疑人,而将两名受害人抬上救护车,是为了掩盖打斗时沾在身上的血迹。案情与饶本东的推测基本一致,最终,四名同案犯得到追诉。


信访当事人:

“若早有人告诉我这些,

也不会纠结这么多年。”

饶本东说,他和同事们都是普通人。只是职业的特殊性,让他们面对了一些困难的考验——金钱的诱惑、他人的误解、赤裸裸的威胁。


一起抢劫杀人案中,被告人拒不认罪。饶本东付出了很多努力,将薄弱的证据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并精心做好出庭提纲。然而在开庭前,他收到一条短信:“你这样办案会付出代价的!趁你还有命在,你再考虑考虑!”


面对生命威胁,常人都会心生胆怯,但穿上那身检察制服,走上公诉席,饶本东依然义正辞严控诉犯罪,被告人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事后说起此事,饶本东只是淡然一笑。


办案中的饶本东,既铁面无私又满腔柔情,力争案结的同时,更注重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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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有人告诉我这些,我也就不会纠结这么多年了。”一起“老信访”案件的当事人这样说。


赵某称其在2000年先后多次借给曲某110万元,后曲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但起诉书、判决书中只认定了曲某借款100万元,少认定了10万元。


他后来还专门与曲某打过民事官司,民事判决也认可了这10万元。为了刑事判决少认定的这10万元,赵某多次多级信访。


2018年,饶本东接待了赵某。原来,曲某第五次从赵某处借款时,是曲某父亲写了担保协议,曲某妻子打了借条。赵某称给了曲某10万元,曲某却说没有拿到这笔10万元钱,双方各执一词。


然而,饶本东通过反复查阅和多方走访,并未发现借款10元的足够证据。


在之后召开的听证会上,饶本东耐心对赵某释法说理,指出民事和刑事的证据标准、举证责任不同,目前证据将10万元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证据不足。赵某开始还激烈争辩,后来逐渐认识到是因为民刑证据标准不一致,才导致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认定不一样。最终,赵某接受了这个结果,解开了心中多年的疙瘩。


从检以来,饶本东无愧于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无愧于检察官的铮铮誓言:“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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