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已全部结束。经过30余位资深法官和法学教授组成的10个专家评审工作组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徐州法院5篇案例分析分获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获奖数量和档次均创历史新高。其中,睢宁法院报送的《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系全省法院唯一一篇一等奖,且是唯一一个基层法院编报的案例分析被评为一等奖,睢宁法院同时被表彰为先进组织单位。
一等奖
二等奖
张美云诉田礼芳、朱忠民财产损害赔偿案——
对虚假诉讼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守明
三等奖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诉袁侃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涉众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的司法认定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一冉
陶磊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后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承担编写人:睢宁县人民法院 王震
优秀奖
戴华杰诉徐州市环球雅思培训学校服务合同纠纷案——
论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中消费者的单方解除权编写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超、黄伟
先进组织单位奖
睢宁县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始于2016年,每年举办一次,该活动旨在通过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例中的法律精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应用法学研究,推进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