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韩士成情系父老乡亲,执着践行法治为民初心,用真诚奉献彰显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担任调委会主任的10年间,韩士成先后调解交通事故3000多件,交通死亡事故近千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诸多荣誉。徐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向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韩士成学习的通知》,号召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韩士成学习。
揭开真相维护法律尊严 黄先生网购一批自动售货机。首次发货的五台机器出单故障率奇高,达到48%,造成冷鲜肉变质损坏。高昂的维修成本让黄先生苦不堪言。韩士成得知情况后,仔细梳理案情,查找法律依据,制定诉讼策略,撰写上诉状,一起陪同黄先生上诉至广东省某中级人民法院。
凭着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韩士成认为,产品故障率奇高、维修费高昂,产品质量低劣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理应解除合同。
最终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上诉请求,退回售货机,返还已付货款。黄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黄先生拿到款项后,握住韩士成的手,不停地道谢。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服务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名有着30多年执业经历的法律工作者,韩士成认为,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法律工作者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就是再苦再累,韩士成都把每一个案子看成是自己的一份责任。
从业以来,他行走于乡间社区,事故现场,为群众义务普法,为百姓仗法执言,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上百起,成为十里八乡百姓心中“大律师”。
法律服务送进百姓家门
坚持送法上门,真心诚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呆板的说教。韩士成把法律服务送进百姓家门,增强了城乡居民的法治获得感。
一位外地来观光的尹姓老人在铜山区某路面行走时,被一辆豫照大货车撞伤,造成全身脾脏切除、15根肋骨骨折,左侧尺骨骨折等多处损伤。
住院期间,老人没钱治疗,肇事方更不愿意拿钱。老人孤身一人,又身在外乡,偶尔得知老人处境的韩士成主动寻上门伸出援手。
为不耽误治疗,韩士成协调医院继续为老人救治,还垫付了13万元医药费、2万元护工、伙食费等。怕老人住院期间意难平,韩士成经常去探望宽慰。
出院后,韩士成帮助老人运用法律途径维权,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分文不取,先行垫付,不断奔走于法院和鉴定机构,紧盯案件进展。
“韩主任,你真是我的亲人!”好心肠赢得好口碑,官司最终胜诉,韩士成为老人争取到57万赔偿款。老人紧紧抱住韩士成,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关爱困难群体,温暖千家万户。多年来,韩士成自己都记不清为当事人垫付了多少费用、无偿帮助他们维权了多少次!他多次说:“我来自老百姓,最知道百姓的苦与难、诉与求,用法律帮他们渡过难关、重拾信心,我很自豪!”
为兑现这个承诺,创建天诚法律服务所以来,韩士成坚持弘扬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底线,始终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做依法服务群众贴心人。
自“公调对接”后,韩士成就一直担任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主任,近十年来,常年驻守交警大队调解室。在调解过程中,韩士成依法、依理、公正、廉洁,无论是伤残,还是死亡,他经手的案件双方都服气,没有一起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撤销。
2017年9月3日晚上,一辆山东大货车在大许镇陇海铁路立交桥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在此打工的一位四川小伙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聚集了近百人来到区交警大队,要求与驾驶员见面,当面讨说法。
情况紧急,韩士成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安抚死者亲属情绪,控制局面,并建议推选代表参加调解。待死者亲属情绪基本稳定后,韩士成日夜不休宣讲法律法规,劝慰亲属。
第三天,韩士成通过不间断的反复工作,苦口婆心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因死亡赔偿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终于得以化解。
妥善化解纠纷,全力维护稳定。这类重大复杂疑难纠纷,韩士成参与化解的不少,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不图名和利,但求无愧民!” 韩士成认为,为法治社会尽责出力,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
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来,韩士成始终把百姓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无论是接待、回访当事人,还是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代写法律文书,还是做人民调解工作,韩士成牢记为民宗旨,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优秀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着追求与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