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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法院开展集体学新沂市法院强党建、个人学王海斌同志争先进“双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0/10/19 作者:xzzfw2019 文章来源: 点击率:9338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徐州中院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体学新沂市法院强党建、个人学王海斌同志争先进“双学习”活动。

通知指出,新沂市法院党建工作经验是在打造高质量司法中不断总结形成的,对全市法院党组织具有普遍学习借鉴意义和示范标杆作用。王海斌同志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审判一线坚守者”的初心使命,是我们身边的先进榜样。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刻理解开展“双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双学习”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学在前、走在前,不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真正以思想之变引领行为之革,发展之新。

通知强调,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双学习”活动任务重点,认真学习新沂市法院强化党建工作引领性,推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新转变;强化党建工作实效性,推动实现能力素质新提升;强化党建工作创新性,推动实现创先争优新突破;强化党建工作融入性,推动实现服务大局新发展的党建工作方法。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王海斌同志坚守信仰、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王海斌同志坚守正义、深研细判的职业追求,学习王海斌同志坚守奉献、达情近人的公仆本色,学习王海斌同志坚守平凡、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深刻理解王海斌同志先进事迹体现出的精神品质。

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开展“双学习”活动作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集中研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强宣传引导等形式,努力掀起“双学习”活动热潮,营造“双学习”活动浓厚氛围,确保“双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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