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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市政法标兵单位、政法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 点击率:23595

徐政法〔2018〕3号


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市政法标兵单位、
政法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
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
      2017年,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部署要求,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平安徐州、法治徐州、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执法司法公信力,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鼓舞斗志,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推荐2017年度政法标兵单位、政法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政法标兵单位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勇于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法事业发展和本系统的各项重点工作。
      2.忠诚于党、执法为民,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等方面,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模范作用好,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本单位干警满意率在90%以上。
      4.扎实开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队伍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富有朝气。
      5.单位干警忠于职守,执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6.坚持公正廉洁执法,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业务工作居系统先进水平,近五年来无冤假错案。未发生因执法过错、工作作风引发的执法问题和不良影响案(事)件。严格落实队伍管理各项制度,干警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凡有1名以上单位领导因违纪受到记大过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有1名以上干警被追究法律责任,或有2名以上干警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的,不得列为“政法标兵单位”评选对象。
   (二)政法杰出卫士基本条件
      1.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敬业、勤业、精业,识大体、顾大局,挑重担、讲奉献,不惧艰险、不畏艰难,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工作创新,在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业务考核中位居前列,在上级各项业绩考评中达到优秀水平。
      3.忠于职守,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无错案或受到错案责任追究。
      4.全年破(办)案数位居全局(院)前列,或侦破(办结)案件、维护稳定等工作表现突出,近3年内曾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当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5.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无违法违纪信访问题。
   (三)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善于落实,组织协调能力强,成效显著,受到干部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3.作风正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工作能力强。
      4.近3年来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一次以上、或曾被本部门(系统)评为先进个人。
      5.保持清廉本色,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信访问题。
      二、候选单位、候选人推荐方式及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严把评选条件,将得到群众和社会认可,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个人推选出来。要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组织好社会和本单位内部的公示工作,确保评选结果能够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
      三、推荐范围
   (一)政法标兵单位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推荐范围是当地政法系统的科(股)、所、队、庭、室。市政法各部门推荐范围是本部门直属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单位,不含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基层单位。
   (二)政法杰出卫士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推荐范围是当地政法系统干警。市政法各部门推荐范围是本部门直属单位干警,不含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部门干警。
    (三)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
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推荐政法(综治、法治)工作者,从党委政法委员、政法干警、综治工作者、法治工作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保安队员等人员中推荐。
       政法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要突出基层,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推荐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要兼顾各方面,每条线不超过1人。
       四、报送要求
        1.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标兵单位、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要认真填写审批表(反正面填写),另附先进事迹材料(个人1200字左右、集体1500字左右),各一式两份,于2月5日前报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相关审批表格请在徐州长安网   (http://www.xzzfw.org/)下载。经审核,确定候选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推荐表彰的单位、个人被市委政法委公示、审核否决的,有关地区、部门不再递补表彰人员。
       2.政法标兵单位、政法杰出卫士呈报市委、市政府表彰;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
联系人:高家林,联系电话:80800201、13585385755。

      附件:1.各地各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3.徐州市政法标兵单位、政法杰出卫士、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各地各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

徐州市政法标兵单位审批表

徐州市政法杰出卫士审批表

徐州市政法(综治、法治)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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