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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行政审判跨区划改革进入“高铁时代”

发布日期:2017/11/22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 点击率:49756

江西法院行政审判跨区划改革进入“高铁时代”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开始跨区划管辖南昌、新余、鹰潭三市一审行政案件。10月,该院共接收行政起诉材料180余件,立案137件,占当月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立案数的40%。这标志着江西法院行政审判跨区划改革进入“高铁时代”。

      为集中管辖提供“南铁样本”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与司法管辖区域高度重合,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容易受到行政干预。如何破题?

“铁路法院作为专门法院,本身具有司法管辖区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特征,在法院系统中相对较为超脱,人财物均不受地方政府制约,由铁路法院作为行政诉讼跨区划管辖法院,能够有效破解体制机制弊端。”南铁法院院长何爱明坦言,他们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摸索方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争取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南铁法院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一大亮点,是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基层法院管辖以县级政府为单独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这样既可以有效地保障公正,又有利于矛盾下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减轻相对人负担。”南铁法院副院长储军介绍,此项制度运行1个月以来,已经接收相对人起诉县级政府的近百件起诉材料,其中已立案29件。

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法院

      10月9日,南铁法院开始受理行政案件。为了确保行政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指引、电子显示屏、法律援助工作站、信访接待室、收取诉讼费的POS机、饮水设备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

      “我是新余的,今天到南昌办事,听说我们那里的行政案件统一到南昌起诉,想来了解一下。”年过六旬的刘老汉一大早就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咨询。当日,该院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批次20余人,接收起诉材料43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予以立案,同时对明显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4起案件当事人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平稳劝返当事人。

      完善立案服务,重点是解决异地当事人诉讼不便问题。如今,在南昌、新余、鹰潭三地,只要当事人向三地区任意一家基层法院递交起诉材料,当地法院均会把当事人提供的纸质材料扫描转化成电子文档移送至南铁法院。愿意提供手机号码的当事人,还可通过法院网上平台接收法律文书,避免因一次官司多次往返的情况发生。

针对部分异地当事人住所偏远、年老体弱等因素,南铁法院还将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赴各市、县(区)审理案件,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夯实行政审判力量

       改革伊始,大量行政起诉涌入南铁法院。“立案数量不断攀升,确实超出了我们先前的预期,但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动力。”该院行政审判部负责人楼赟信心非常坚定。

       为了打造一支能够担负起改革重任的人才队伍,破解人才瓶颈,南铁法院通过内部挖潜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夯实行政审判力量。

改革前一年,该院即派出多名干警分别到江西高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等单位跟班学习行政审判业务,并从全省遴选优秀人才充实到行政审判团队,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充满活力、敢于迎接挑战的生力军。

       改革后,随着案件数量的逐渐增多,该院按照行政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民事审判团队4:1:2的比例分案,员额法官全员办理行政案件。该院还专门构建法官会议机制,着力打造为法官办案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的咨询平台。

     “在这里,我们可以就某一个案件遇到的疑难问题与大家进行深入探讨,可以就自己办案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和心得体会跟大家分享交流,还可以就学习行政法律、法规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制度畅所欲言。”法官助理彭颖欣喜地说道。

       记者:姚晨  奕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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