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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检察院推动徐州银行系统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开卡“人证合一”试点

发布日期:2017/10/27 作者:Yfzsc 文章来源: 点击率:25665
 

    泉山区检察院经过长期大量的调研工作,提出通过加强技术防范从源头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监会徐州监管分局的支持帮助。8月份,该院与广东发展银行徐州分行会签《关于防范电信诈骗、推行“人证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开展办理银行卡指纹识别认证暨“人证合一”试点工作。
    一是明确“人证合一”的重要涵义。《实施意见》规定,“人证合一”是指强化银行卡发卡环节的现场审核,通过科技手段比对申领人身份证预留指纹和活体指纹是否同一,以确定身份证即申领人本人,有效避免目前仅凭银行工作人员肉眼识别带来的不足,有效切断电信诈骗案的核心链条。

     二是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人证合一”使用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及指纹采集核验仪,由第三方福建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费提供,技术问题和设备更新维护由该公司负责解决。广发银行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运用设备。工作中,广发银行对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人员,根据分别应对,依法处理。
    三是明确核验工作流程。“人证合一”试点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恶意申领人持多张他人身份证办卡,对此,银行将核验仪器放置在取号机附近,由银行工作人员引导申领人核验身份证和指纹。如核对一致,即在号码纸上写上客户名字到柜台继续办理;如核对不一致,客户坚持继续办理业务,则注明“核验不一致”以提示柜台工作人员,通过其他验证途径防范潜在的风险。
     四是建立试点工作长效机制。泉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广发银行办公室作为双方的牵头联系部门。银行要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制作工作周报,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归纳汇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弥补漏洞,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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