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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确立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五项机制

发布日期:2017/8/4 作者:Yfzsc 文章来源: 点击率:31062
 

近日,新沂市制定了《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细则》,确立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提前介入机制。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告知人民检察院,双方立即启动提前介入侦查联动机制。

二是明确证据采集机制。规定公安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内容,证明未成年人年龄证据、对明确知道侵害行为发生情况的证人询问内容,以及对涉嫌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应当收集固定的内容。

三是明确各部职责机制。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案件,除有碍案件办理的情形外,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处理结果等,并根据需要可以对被害人进行心里疏导、或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同时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心理干预机制,预测重犯风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性侵害被害人,告知其可以向在案件所在阶段的司法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等。

四是明确从严从快机制。规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遵循“从块从严打击”原则,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迅速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侦查立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时,一般不使用缓刑。

五是明确联席会议机制。规定公、检、法、司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个案存在疑问的,应及时进行沟通,定期举行联席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徐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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