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听FM93《祥子说治安》。“套路贷”大家并不陌生,然而“套路借”您可能没听说过,就是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借钱赖账,常以高利息为诱饵,“套路借”的本质是借贷型诈骗。
“套路借”多发生在熟人和亲朋好友之间,是基于亲情友情的经济互助行为,有的虽然有利息,但这种利息仅是一种感恩性回报,实际是老赖为更好地达到骗借目的放出的诱饵。
2020年3月16日,民警接到到盛某报警称其朋友胡某说可以帮其包工地,后报警人在各个平台借了70000余元给胡某,现在联系不到对方了,经济损失约70000元。在怀疑胡某有诈骗嫌疑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发现还有十余人被胡某借钱,现在同样联系不到胡某,而且大多都是其店面快到期“跑路”前被借钱。后办案民警将胡某抓获,对其进行了民事借贷与刑事诈骗方面的法律宣传,最终嫌疑人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从法律定义上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借钱本是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法,但如果借钱时就没有准备还钱了,那就不是借贷了,而是诈骗。在这我们也要提醒大家,借钱要量力而行,不要因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感谢收听今天的《祥子说治安》,下期节目再见。
